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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发布4条征迁公告!这几个社区村镇要拆了!

2022-8-17 19:41:53 来源:淮海地铁圈 评论:0
在近几个月报道的拆迁公告中,
小编发现,因为交通、产业等方面的建设需要,
云龙区和贾汪区是徐州区域中的“征迁大区”,
这不,近几日,又有征迁公告发布了。

01
云龙区连发三条征地公告


8月16日,徐州市云龙区政府网站连续发布了三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对徐州市云龙区新城片区大龙湖街道内的塘坊社区、曹山社区的部分土地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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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关于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塘坊村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云征地通〔2022〕8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办事处塘坊社区、曹山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大龙湖街道办事处曹山社区组集体所有土地0.0184公顷(0.276亩)。其中,农用地0.0184公顷(0.276亩),含耕地0公顷(0亩);


2、拟征收大龙湖街道办事处塘坊社区组集体所有土地0.2413公顷(3.6195亩)。其中,农用地0.2407公顷(3.6105亩),含耕地0.2261公顷(3.3915亩);建设用地0.0005公顷(0.0075亩),未利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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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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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关于徐州市新城区纬17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云征地通〔2022〕7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办事处塘坊社区、曹山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大龙湖街道办事处曹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0517公顷(15.7755亩)。其中,农用地1.0513公顷(15.7695亩),含耕地1.0203公顷(15.3045亩);未利用地0.0004公顷(0.006亩);


2、拟征收大龙湖街道办事处塘坊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1523公顷(2.2845亩)。其中,农用地0.1523公顷(2.2845亩),含耕地0.1523公顷(2.284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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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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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关于徐州市轨道6号线一期工程商聚路西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云征地通〔2022〕6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办事处曹山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大龙湖街道办事处曹山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3084公顷(4.626亩)。其中,农用地0.2236公顷(3.354亩),含耕地0.2023公顷(3.0345亩);建设用地0.0026公顷(0.039亩),未利用地0.0822公顷(1.233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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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02
贾汪区发布一则征迁公告


8月15日,贾汪区也发布了一则因工厂建设而发布的征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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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批准(苏政挂C〔2022〕005号),同意贾汪区大泉街道大李庄村8.448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中联水泥绿色智慧水泥制造生产线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15日




来源:无线徐州、醉美贾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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