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集中销毁!
睢宁县公安局
为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联合应急管理局、卫健委
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
“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行动
对收缴的70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
进行集中销毁
👇👇👇
销毁现场
工作人员认真
做好卸车、分点摆放
连接引火线等各项工作
待一切销毁工作准备就绪
民警一声令下
“点火”
摆放在场地的烟花爆竹被点燃销毁
销毁后
工作人员将地面残留物全面清除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前期
为确保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工作人员提前对销毁场地实地勘察
聘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
全程参与指导
全面做好引燃、清理各项工作
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才撤离
整个销毁过程安全、有序
接下来
睢宁县公安局
将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
通过联合执法行动
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严厉查处非法制贩、运输、储存
及无证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一起 打击一起
决不姑息
警方提醒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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