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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集中销毁!

2023-8-17 15:14:29 来源:睢宁警方 评论:0


睢宁县公安局

为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联合应急管理局、卫健委

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

“非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行动

对收缴的70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

进行集中销毁

👇👇👇


图片


销毁现场

工作人员认真

做好卸车、分点摆放

连接引火线等各项工作

待一切销毁工作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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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一声令下

“点火”

摆放在场地的烟花爆竹被点燃销毁

销毁后

工作人员将地面残留物全面清除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前期

为确保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工作人员提前对销毁场地实地勘察

聘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

全程参与指导

全面做好引燃、清理各项工作

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才撤离

整个销毁过程安全、有序




接下来

睢宁县公安局

将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

通过联合执法行动

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严厉查处非法制贩、运输、储存

及无证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一起 打击一起

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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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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