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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小区内这里禁停电动车,3月1日起施行

2022-1-9 13:37:31 来源:都市晨报 评论:0

近日,《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并将自3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着力解决市民关注的住宅消防安全隐患和难题,全面提升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水平。 


随着江苏全省高层住宅越来越多,消防安全风险日益增多,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电动车电瓶起火等问题层出不穷。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江苏省专门出台《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加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定》明确:将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通过引导分流停车、潮汐停车等措施,保障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同时还明确,走道、电梯等公共空间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从法规层面赋予了物业公司一定的管理权限。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陈文杰表示:“重点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车管理方面的一些制止性的措施,比如像把电动车搬到规范的停放场所,不合适的充电设施或者是器材予以暂时性地没收保管。”


《规定》还明确:每个新建的住宅小区都要配套建设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场所及设施,确保居民能够有安全的场所给电动车充电。据了解,我省近80%以上的消防举报投诉,都与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有关,因此《规定》还明确了政府、部门、业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各个主体的消防安全职责,从而压实责任,确保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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