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云龙区这8个地方马上要拆
近日,云龙人民政府发布多批次征收土地公告,涉及8个地方。
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将我区翠屏山街道、大龙湖街道、汉风街道、黄山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7938公顷(其中耕地4.1232公顷)、未利用地0.00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意将翠屏山街道、汉风街道、黄山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2.0732公顷征收为国有(苏政地〔2023〕4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市2023年度第1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 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被征地社区及面积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汉风街道办事处张屯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2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韩女士;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程庄社区、茶庵社区、柳集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2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韩女士;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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