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公安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日前
睢宁公安
通过缜密侦查
成功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
睢宁生态环境局接举报,在睢宁辖区有大量工业垃圾被填埋,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睢宁县公安局赶赴现场进行核查。
现场:倾倒物含有黑色泥状不明物质,伴有刺激性异味。
2023年10月18日,案件移交睢宁公安立案调查。立案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食药环大队牵头的专案组开展工作,民警对前期掌握线索进行梳理,很快锁定相关嫌疑人潘某、顾某、张某等人。
根据他们交代,从外地转移的固体废物来源于6家化工企业。专案组对涉案人员进行分析研判,辗转浙江台州、内蒙古、江苏连云港、江苏盐城等地。经过半个多月的工作,目前,6家企业负责人均被抓获归案。
经检测鉴定,倾倒物被认定为危险废物,约3000余吨。目前,睢宁警方已将11名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对非法倾倒的地块进行妥善处置,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
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
进行妥善处理
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绝不姑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
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才有可能修复
希望大家今后
能够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共同建设好
我们美丽幸福绿色的家园
- 徐州市公积金政策重大调整!夫妻最高可贷100万元
- 徐州信息网恭祝全市人民中秋快乐!
-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某原副局长被判刑!
- 徐州驾校8月份合格率排名出炉!
- 铜山这些校外培训机构被查!
- 不调休!中秋节放假安排来了
- 徐州市常态化开放核酸采样点明细来了!
- 徐州主城区16所公办热门小学启动电脑派位!
- 徐州九顶山野生动物园 9月28日正式开园迎客!
- 徐州第3轮地铁规划
- 徐州又出新政,公积金偿还商贷细则来了!
- 汽车客运南站、汽车客运西站即将终止站务经营
- 2022年徐州最新最全买房、贷款、落户政策
- 移步换景!一起来看看彭城广场新面貌
- 核酸采样小屋,亮相徐州!
- 徐州市居民小区,开始集中整治!
- 徐州市全员核酸检测预约登记系统正式启用
- 被通知集中隔离应该做什么?
- “抄小道”,逃避防疫检查!被处罚!!!
- 徐州加油 坚持,必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