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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丰县多人被处罚!

2022-1-26 13:32:19 来源:丰县发布 评论:0

眼瞅着春节就要到了

今年过年可以放烟花吗?
小编郑重提醒
在禁放区
依然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敲黑板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禁止燃放!禁止燃放!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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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仍然有少数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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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2年01月01日00时00分左右,李某祥在明知道其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在丰县飞龙湖停车场南侧出口处燃放烟花爆竹,后被丰县公安局依法查获,并处以罚款伍佰元。

案例二

2021年02月08日0时许,在丰县凤城街道办事处安居六期东门门口处,王某龙和王某进明知其所处的位置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情况下,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被丰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依法查获,并分别处以罚款伍佰元。

案例三

2021年2月11日,张某远在明知道其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在丰县孙楼街道孙楼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被丰县公安局依法查获,并处以罚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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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放区域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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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区域:我县主城区(包括中阳里街道、凤城街道、孙楼街道)及常店镇电动车产业园、电动车配件园,常店镇马楼村、华祖庙村、卜老家村、侯老家村、夏庄村、大李庄村、常堤口村为禁放区域。

禁止燃放时间:全年全时段。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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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放区域内设摊兜售烟花爆竹的,由城管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燃放烟花爆竹毁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拒不改正的,由城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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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大气污染,而且存在火灾隐患,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醒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者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厉处罚。春节将至,更要树立文明、环保的过节理念,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春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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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再次提醒大家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让我们一起行动

移风易俗、保护环境

按照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文明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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