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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投名状”要不得……

2025-3-25 11:56:21 来源:徐州新闻 评论:0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个别涉密单位人员在离职后,明知违反保密规定,依然将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涉密成果作为“投名状”带到了新岗位,造成失泄密隐患。

心存侥幸不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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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错再错难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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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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