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物业新政出台,事关徐州全体业主!
物业,事关小区的居住品质,不容忽视。近年来,由于物业服务质量不好,公共收益不透明等,导致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频发。现在官方开始行动起来了!
江苏突发物业新政!将探索由业委会收取物业费!
6月16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江苏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聚焦当前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制约行业发展的难点堵点,以“三公开、三提升、三通畅、创新试点示范”为主攻方向,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我特梳理了一下方案的重点内容: 1、力争到2026年底,实现物业服务和收费信息、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开机制全面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超过70%,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超过80%,物业管理服务领域信访举报处置率100%。
2、公开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完善物业服务及收费公开制度,公开物业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服务情况、有关专营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开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建立健全公共收益公开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定期如实全面公示公共收益来源、支出去向、结余等情况。
4、公开部门职责、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履行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监督管理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部门监管职责、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5、突出试点先行。各地选取一些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探索开展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采取包干制以外的物业收费方式、拓展智慧物业应用场景(电子业主卡、业主在线表决平台等)、发展“物业+生活”融合服务、项目经理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述职、业主委员会离任审计等试点。通过开展试点,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破解行业共性难题。
《江苏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全文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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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徐州开始集中整治小区物业问题!
江苏新规一发布,徐州马上开始行动了!
近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的公告,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位经营等问题均可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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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现将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举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方面 1.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方面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账目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位经营 3.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4.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二、举报渠道 三、相关说明 提供问题线索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相关证据材料等;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调查。 特此公告。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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