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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警服拍恶搞视频?拘!

2025-12-2 10:14:12 来源:徐州警方 评论:0

近日

一名23岁男子为博取流量

网上发布穿着非法持有的警服

佩戴警用标志拍摄短视频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

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有

使用警用标志

制服服装等违法行为

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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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在工作中发现

网民刘某辉为吸引眼球

增加粉丝量、牟取利益

使用非法获取的警服

警帽及警用标志

拍摄短视频并上传网络


2025年10月9日

刘某辉在山东省栖霞市

某地停车场

头戴警用大檐帽做不雅动作

将全过程拍摄视频并网上传播

引发网民关注

图片

网警立即展开调查

很快锁定视频发布者刘某辉

并在其住所查获

警用春秋执勤服一件

警用大檐帽一顶


面对民警询问

刘某辉对其为吸粉引流

博取关注

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

制服服装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穿着、使用

仿制警用制服或设备

不仅会混淆公众

对执法主体的判断

削弱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还会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

增加社会治理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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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人民警察的威严不容侵犯

任何亵渎警用制服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同时

警方也呼吁社会各界

和广大群众

要积极参与监督

发现有关线索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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