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在高速高架上“黑飞”无人机被处罚 4种“黑飞”将受处罚!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
越来越多爱好者
加入“飞手” 行列
但无人机飞行并非 “随心所欲”
若无视法律法规
擅自闯入管制空域
不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我不知道飞无人机还需要报备。”近日,一名从未操作过无人机的男子在一名“飞手”的指导下,在高速高架桥下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目前,于某、栗某因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未实名认证】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执照操控】 条例第五十条明确: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管制空域违规飞行】 条例第十九条明确管制空域划设标准。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将无人机“黑飞”行为明确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这一修订标志着我国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进入全新阶段,为公共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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